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研究生(國際經濟法方向)課程班招生簡章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研究生
(國際經濟法方向)課程班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對高校研究生課程班的政策要求,現將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在海南政法職業學院主辦的研究生課程班招生簡章如下:
一、報名和學制
在規定時間內向海南政法職業學院提交報名申請;符合報名條件的,應交納培訓費;報名時間4月26日至5月16日,可以適當延長。報名地點在海南政法職業學院,聯系人:鄭紅瑾,電話號碼:18976660918。上課學制為兩年(四個學期,寒暑假停課),開學時間在今年上半年,具體時間待定。
二、教學方式
每月周六、日全天上課,面授與網絡直播(疫情狀況決定),面授在海南政法職業學院進行,教師在海南上課吃、住、行費用由于海南政法學院承擔。
三、學習成績
平時成績占20%(考勤)、期末考試成績占80%(核心課程:英語、民法、刑法、法理、憲法、中國法制史,學習成績須達到70分以上,所有課程詳見“課程設置”)。
四、考試
每學期末集中考試,在海南進行。
五、補考
學員因其特殊原因無法參加期末考試,將在結業之前另行安排。
六、考勤
如無特殊情況,需按時上課學習,任課教師或班主任將記錄學員上課情況。
七、相關費用
培訓費為4萬元。開學一個月內,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可全額退其學費,超過規定時間將不予受理。
八、結業與學位碩士申請流程
(一)學員按課程班的培養計劃完成全部課程并考核合格者,由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頒發《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在職高級研修班結業證書》。
(二)具體申請流程:
1.具有本科學士學位和本科畢業證書;
2.通過本校組織學習的全部課程班課程(課程班成績自結業之日起三年內有效,即在三年內均可報名參加全國統一考試,通過考試后可以申請學位);
3.每年12月,凡參加全國統一考試的學員,需登錄“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信息平臺”,錄入本人的相關信息,如不錄入將不能參加全國統一考試。
4.學員通過國務院學位辦規定的有關在職人員申請碩士學位英語(每年一次)、法學綜合統一考試(每年3月統一考試資格審查時取得學士學位滿三年者方可報名參加統一考試);
5.考試通過者,需公開發表一篇與所學專業相關的文章(有國家正式發行刊號的報刊雜志,3000字),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學位辦提出學位申請,申請通過者可撰寫學位論文;
6.論文相似性檢測和盲審:已撰寫完成的學位論文,需要提交學校研究生院進行相似性檢測,相似性檢測不超過20%為合格。通過相似性檢測的論文,由學校研究生院按教育部規定送校外專家進行盲審,盲審合格方可以參加答辯;
7.論文答辯:論文答辯委員會由不少于5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組成,論文答辯決議采取不記名投票方式,經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為通過。答辯安排在海南政法職業學院進行,通過答辯后即可取得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碩士學位。
8.申請碩士學位費用:6000元。
9.另外每個學生另外交人民幣4000元管理費,作為海南政法職業學院承擔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教師到海南上課吃、住、行等的費用。
九、課程設置
研究生課程班課程設置表
課程 | 課時 | 學分 | |
1.英語* | 8次 | 4 | |
2.民法學* | 6次 | 3 | |
3.法理學* | 6次 | 3 | |
4.刑法學* | 6次 | 3 | |
5.憲法學* | 6次 | 3 | |
6.中國法制史* | 6次 | 3 | |
7.國際公法 | 4次 | 2 | |
8.WTO法精要 | 4次 | 2 | |
9.國際稅法 | 4次 | 2 | |
10.比較商事組織法 | 4次 | 2 | |
11.國際投資法 | 4次 | 2 | |
12.國際貿易法 | 4次 | 2 | |
13.國際商事仲裁 | 4次 | 2 | |
14.國際金融法 | 4次 | 2 | |
15.海商法 | 4次 | 2 | |
16.比較合同法 | 4次 | 2 | |
17.國際私法 | 4次 | 2 | |
18.全球主要自由貿易港法律比較研究 | 4次 | 2 |
注:
1.帶* 號為國家統一考試課(英語、綜合)
2.每門課每次上3小時.
3.總課時82次
4.總學分43分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
2022年4月16日
